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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順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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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临清市青年街道办事处张堂村南
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万套轴承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20年05月17日,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轴承项目(一期)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邀2名验收技术专家组成。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介绍、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等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清市潘庄镇刘梭庄烟潘路西段路南,年产500万套轴承项目(一期),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投1000万元,职工20人,热处理工序实行三班工序,其余工段实行一班工作制(白班),每班工作8小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临清市大地轴承有限公司,2019年3月变更为目前公司名称。2018年8月临清市大地轴承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临清市大地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临清市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审[2018]334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竣工投产,由于市场及资金原因,本项目设备暂未上齐,实际产能为年产250万套轴承,企业环保设施已上,治理能力匹配实际生产能力,可以分期验收。
2020年3月,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我公司于3月30日-3月31日和4月23日-24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并编制了《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轴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6%。
4、验收范围
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轴承项目(一期)。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实际建设工程中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本项目轴承套圈热处理后清洗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最后蒸发损耗,磨削液配置用水在磨削过程中大部分自然损耗,一小部分成为废磨削液及带水沉渣作危废处理,故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厂内新型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定期运外堆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淬火、喷砂机、超精机、清洗防锈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淬火油烟废气:经“集气罩+静电油烟净化器+低温等离子组合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2#)排放;
超精废气、清洗防锈废气:分别经“集气罩+静电吸附+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3#、4#)排放;
喷砂废气:经配备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5#)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磨床、喷砂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低噪声设备,且全部设置于生产车间内,经过基础减振,再经过车间隔声,距离的衰减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丸及粉尘、废铁屑、残次品、废抹布、废手套、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磨削液、废液压油、清洗废渣、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及淬火油槽油泥、废灯管、废活性炭。
废钢丸及粉尘、废铁屑、残次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抹布、废手套、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磨削液、废液压油、清洗废渣、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及淬火油槽油泥、废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行正常、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车间淬火工序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5kg/h,西车间淬火工序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0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1kg/h,超精清洗工序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6kg/h,清洗工序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7.4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有关限值要求,喷砂工序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8kg/h,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51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0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无组织限值要求。
2、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本项目轴承套圈热处理后清洗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最后蒸发损耗,磨削液配置用水在磨削过程中大部分自然损耗,一小部分成为废磨削液及带水沉渣作危废处理,故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厂内新型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定期运外堆肥,不外排。
3、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本项目轴承套圈热处理后清洗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最后蒸发损耗,磨削液配置用水在磨削过程中大部分自然损耗,一小部分成为废磨削液及带水沉渣作危废处理,故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厂内新型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定期运外堆肥,不外排。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丸及粉尘、废铁屑、残次品、废抹布、废手套、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磨削液、废液压油、清洗废渣、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及淬火油槽油泥、废灯管、废活性炭。
废钢丸及粉尘、废铁屑、残次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抹布、废手套、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磨削液、废液压油、清洗废渣、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及淬火油槽油泥、废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六、验收结论
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轴承项目(一期)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信息见附件。
临清市晨恒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万套轴承项目(一期)
验收组
2020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