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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徳儒轴承厂 年加工 7200 吨热处理轴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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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徳儒轴承厂 年加工 7200 吨热处理轴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20 年 3 月 21 日,临清市徳儒轴承厂在临清市组织召 开了年加工 7200 吨热处理轴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合创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并特邀 2 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 落实情况,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 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 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形成环保验 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临清市徳儒轴承厂位于临清市青年办事处前大水坑村 村北,年加工 7200 吨热处理轴承项目,占地面积 2000 平方 米,总投资 720 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实行三班工 作制,每班 8 小时,年生产 300 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临清市徳儒轴承厂 2018 年 6 月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 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临清市徳儒轴承厂年加工 7200吨热处理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 7 月,临清市 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审﹝2018﹞253 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 复。本项目于 2018 年 8 月开工建设,2019 年 2 月竣工。 2019 年 12 月,临清市徳儒轴承厂委托山东合创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并编制 了《临清市徳儒轴承厂年加工 7200 吨热处理轴承项目环境 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为 72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 万元,占总 投资的 1.11%。 4、验收范围 临清市徳儒轴承厂年加工 7200 吨热处理轴承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 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 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实际建设工程中无重大变动情 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 产污水经新型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堆肥,不外排。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及油淬火工序产生的废 气。加热及油淬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静电油烟净化+UV 光催化氧化+等离子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淬火炉和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隔声、基础减震 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淬火炉产生的 油渣、油水分离收集的废油、静电油烟净化器捕集的废油、 废 UV 灯管。 淬火炉产生的油渣、油水分离收集的废油、静电油烟净 化器捕集的废油、废 UV 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行正常、工况稳定、环境保护 设施运行正常,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 依据。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光氧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2.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 0.011kg/h,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 行 业 》( DB37/2801.7—2019 ) 表 1Ⅱ 时 段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60mg/m33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7.7mg/m3,最 大排放速率为 0.033kg/h,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 标准中一般控制区的要 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 二级 标准要求(20mg/m33.5kg/h)。 厂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颗 粒 物 最 大 排 放 浓 度 为 0.545mg/m3 , 符 合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 ) 厂 界 外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1.24mg/m3,符合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7 部 分 : 其 他 行 业 》 DB37/2801.7—2019 ) 厂 界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2.0mg/m3)。 2、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 4 点位 2 天监测中,该企业厂 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 55.859.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要 求(60dBA))。 3、固体废弃物 淬火炉产生的油渣、油水分离收集的废油、静电油烟净 化器捕集的废油、废 UV 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气、噪 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六、验收结论 临清市徳儒轴承厂年加工 7200 吨热处理轴承项目实施 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 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 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 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 严 格 按 照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 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 时进行转移处置。 2、建设规范的采样平台和爬梯、规范采样口;完善废 气收集处理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 达标排放。3、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完善车间防渗措施,制定完善 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4、定期开展废气、噪声自行监测;按照《企事业单位 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5、进一步规范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内容并核实监测数据。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信息见附件。 临清市徳儒轴承厂 2020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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